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要求,完善林业产业标准化体系,根据《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紧密结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林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对林业标准的需求,重点围绕粤林+(油茶、竹品、山珍、森林康养)等领域,体现生态保护、社区参与及可持续发展要求。
二、征集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以需求为目标导向,坚持原创性,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
(二)标准提案内容应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采取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提出申请,广泛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及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参与。
(三)申请单位应熟悉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具备与所申请的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并具有标准制定工作的经费保障(含标准审定、标准出版及第三方检测认证等费用)。
(四)标准提出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并具备跨部门协调能力。
(五)提出项目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和标准提出人应是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会员。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准备。按照《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起草标准草案,明确提出标准主要章条及各章条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
(二)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协会邮箱:lychyxh@qq.com。《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与标准草案等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连同《团体标准征集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到协会秘书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园东路2001号室;电话:020-87085330)
四、项目管理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均可申报。
(二)联合发布的团体标准编号格式按《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项目立项计划由协会下达,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官网同步公示。
(四)协会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项目承担单位按《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五)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自下达立项计划起至完成报批),超过2年未能发布的计划项目自动撤销。
(六)团体标准发布后,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具体流程按《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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